低溫熱水地暖輻射循環泵一用一備,含控制柜,熱計量,混水器,遠傳溫控閥,過濾器,流量檢測閥,平衡閥等。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混水裝置設計依據: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、供熱計量技術規程、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、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、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。
供暖系統形式為低溫熱水地板輻射供暖,熱媒接自市政換熱站,經過混水泵成45℃-35℃,供暖系統按熱水集中采暖熱計量設計,供暖形式為中供中回雙管異程式系統,戶內為低溫地板輻射供暖系統,設備間采用散熱器供暖,保持值班溫度。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混水裝置最高點應設自動排氣閥,最低點應設放水閥,熱媒集配裝置分水器、集水器。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水壓試驗壓力為0.6MPa,要求試驗壓力下穩壓1小時,不滲不漏為合格。地面輻射供暖工程施工過程中,埋管區域應設施工通道或采取加蓋等保護措施,嚴禁人員踩踏加熱部件。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混水裝置試壓合格后,應對系統進行反復沖洗,直至系統污垢、銹渣、鐵屑、泥沙全部清洗干凈,水色不渾濁為合格。地板輻射供暖系統混水裝置清洗前應切斷所有設備,并除去各過濾器的濾網,沖洗完畢后再裝上濾網,然后對供暖管道進行保溫,保溫合格后,投入試運行。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混水裝置未經調試,嚴禁運行使用。